娟子 2007-8-28 15:22
新《婚姻法》离婚别忘收集五类关键证据
离婚别忘收集五类关键证据
新《婚姻法》第46条: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、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、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,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在实际的诉讼中,当事人往拄因为证据不足而达不到诉讼目的,因此,如何在此类诉讼中收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。以下举五类证据供参考:
一是“保证书”、“道歉书”等,婚外情突然被曝光,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,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;
二是嫖娼事件等,通常有警方介入,有警方的笔录;
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,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;
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短信、电子邮件等,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,短信、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,再提交法院为宜;
五是捉奸在床,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,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到证据。
俊宇妈妈 2007-10-21 08:51
在这里给各位姐妹说清楚一下,以上五种证据其实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并不大,在中国现实的民事案件处理过和中,法官处理离婚案件时考虑的东西比较多,并不会因为以上种种行为给一方过于偏袒,而最有效的证据就是如果你发现一方有问题,让他写下财产分割的情况,说同意把大部分财产归你,那样在法律上就有效力了,楼主发的那五条对受害方的保护力度太弱,我们一旦离婚就是想在财产上有所补偿,所以姐妹们要睁大眼睛哦.不知道能不能说明白了.
枫竹小妖 2007-12-8 23:00
我自己感觉拿走属于自己的东东,至于财产是自己的不退让,不是自己的能拥有多少就是多少,自立还是好一些
326884517 2008-1-1 16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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